›› 2005, Vol. 7 ›› Issue (2): 72-75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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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以人为本 建设法治农业——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农业法治工作

葛余金[1] 卞卫东[2] 康建[1]   

  1. [1]江苏省泰州市农业委员会225300 [2]江苏省兴化市农业局225700
  • 出版日期:2005-04-15 发布日期:2009-10-27

  • Online:2005-04-15 Published:2009-10-27

摘要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的修改,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尊重和保障人权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宪法制度的入宪,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、执法为民的民本思想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的制定和实施,充分体现了责任政府、有限政府、服务政府、透明政府、诚信政府的现代法治政府和人本主义新理念。农业部门是负责实施农业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,具有管理事项基础性和管理对象广泛性、直接性的特点。因此,坚持以人为本,用科学的发展观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农业,更具有其现实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。一是建设法治农业,就必须以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,为建设法治农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法律专业基础;二是建设法治农业,就必须贯彻“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”的人本思想,自觉地将农业法治工作统一于为“三农”工作服务的实践活动;三是建设法治农业,就必须牢
固确立现代法治的新理念,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,找准农业部门职能定位,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做到既不越权,也不失职,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;四是建设法治农业,就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法治工作新机制,把农业法治体系建设的重点转移到“提升水平、规范管理、完善制度、提高素质”上来,努力造就一支“权责明确、行为规范、监督有效、保障有力”的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;五是建设法治农业,就必须努力消除制约农业行政管理的体制性障碍,切实有效地解决这种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问题,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。

关键词: 民本思想 科学发展观 行政管理 农业法治工作 以人为本 人本主义 管理体制 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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